服務簡介 個人通知存款是存入款項時不約定存期,但約定支取存款的通知期限,支取時按約定期限提前通知銀行,約定支取存款的日期和金額,憑存款憑證支取本金和利息的服務。
起存金額與通知期限
服務特色 1.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相應利率水平和實際存期計息,利隨本清。 2.通知存款如遇以下情況,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: ①實際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,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; ②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,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; ③已辦理通知手續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,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; ④支取金額不足或超過約定金額的,不足或超過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; ⑤支取金額不足最低支取金額的,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。 3.已辦理通知手續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內取消通知的,通知期限內不計息。 4.部分支取后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額的,需重新填寫通知存款單或憑證,從原開戶日計算存期;留存部分低于起存金額的,予以清戶,按清戶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息,或根據存款人意愿轉為其他存款。 5.個人通知存款采用逐筆計息法,按支取日掛牌利率和存款實際天數計算利息,如遇利率調整,不分段計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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